康老师

郑州限摩托规定

2015-06-30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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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区不可以骑摩托车。

2007年11月5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禁摩”公告:自11月15日起,除公务需要使用的摩托车之外,郑州市一律禁止摩托车在市区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道路内行驶。违反规定继续驾驶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交警部门查获后将予以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罚1500元。

禁摩规定:11月15日起,除公务摩托车之外,郑州市区将禁止摩托车上路。

扩展资料:

2009年1月1日,郑州市实施《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禁止拖拉机、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人力架子车、畜力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截至目前相关政策没有变化,现行郑州市实施的禁摩区域为禁止市区107国道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连霍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以上均不含本路)的区域道路内行驶。

摩托车,由汽油机驱动,靠手把操纵前轮转向的两轮或三轮车,轻便灵活,行驶迅速,广泛用于巡逻、客货运输等,也用作体育运动器械。从大的方向上来说,摩托车分为街车,公路赛摩托车,越野摩托车,巡航车,旅行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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