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法律时效

2015-09-13 分类:百科

如果是单位的原因、而你又是在不知情的情况没缴纳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没有法律时效。而且,如果单位不给补缴,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庭申诉。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法律时效

不存在时效限制。

社保补缴时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法律时效

一年

    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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