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独生子女学费报销标准

2016-03-02 08: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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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

2.

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14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3.

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

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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