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淄川失业证明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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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
二、受理单位
淄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
3、《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
四、申请主体: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在淄川行政区域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六、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在常住地登记的外地户籍人员同时提供居住证。
七、办事流程
1、失业人员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到就近的基层平台、综合柜员提交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业务系统审核失业登记信息。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现场即时办结,网上办理的1个工作日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一)电话投诉:0533—5289000。
  (二)现场投诉: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管理科。
  (三)网上投诉:山东政务服务网淄博市淄川区站点(http://www.zibo.gov.cn/zch/icity/index1)。
  (四)微信投诉: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
     十一、办理地点
    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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