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集体经济的国家
2017-02-28 02:45:07
以色列。
以色列农业全国建立了两种集体经济模式:
一种叫基布茨组织。也就是人民公社组织。
以色列全国共有270个基布茨公社。每个公社大约100户,500人左右。公社土地是国家所有,租给基布茨集体使用,租金象征性占总产值的百分之零点五。公社最高权力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日常管理最高机构是公社管理委员会,由公社全体人员定期选举产生,具体工作由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专业委员会同样选举产生。
公社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民主,平等,公平”三项原则。
初期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在发展中改革为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即根据公社成员从事工作的技术含量或劳动贡献大小给以报酬(工资)。公社所有产品由公社专门委员会统一销售,所有成员收益,包括在外收益都交给公社。公社负责承担所有公社员工和子女的教育,医疗,商业服务,住房等一切费用。负责技术进步和投入。
这项制度实践证明是成功的。
第二种,叫莫沙夫组织,也就是农业合作社组织。
这个组织有些类似我国公司加农户的农业生产模式。
莫沙夫组织是以色列一种村社合一组织。现在以色列全国共有450个农业合作社。
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为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村委会,监委会和专业委员会管理合作社。
合作社土地也是从国家租来的。合作社的工厂研究机构,学校,商业等全部是集体所有。
合作社社员可以申请种植业,工业商业旅游业等各项村办企事业。在从事农业生产中基本是家庭承包,可以顾工帮忙。但产品统一交合作社销售,签订产销合同,合作社提高从机械耕种,化肥除虫到收割服务的全套服务。收益归己。合作社对社员的医疗教育,等服务也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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