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49年前离休干部丧葬费标准

2017-05-02 分类:百科

建国前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丧葬费基本是28个月的工资。目前离休干部的丧葬费是没有统一的计发标准,各地的发放金额和发放标准是不一致的。

例如,山东省现行的标准是“定额包干”,离休人员去世后一次性给予100000元丧葬补助费四川省企业离休人员是18个月的死亡时基本离休费陕西省是按照厅级及以上干部40000元,其他干部35000元这个标准发放的。就目前来看,全国大多数省份离休人员的丧葬费是和当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丧葬费是保持一致的。

49年前离休干部丧葬费标准

一)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对离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的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如下: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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