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菏泽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2017-07-21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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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菏泽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凭遗失证明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1)小孩已入户的,由小孩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小孩未入户的,由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申请人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原助产单位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助产单位提供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将申请表、遗失证明、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以及父母双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提交区妇幼保健所,其中户籍本、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身份证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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