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内婚姻迁户口要哪些材料
2017-12-16 21:01:03
申报条件
公民在迁入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共同居住的配偶户口迁入。现役军人的配偶在军人原籍随公婆共同生活的,可以在军人原籍申请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迁入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政府住房证明和同意接受证明
2、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和身份证。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户籍民警审核,符合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打印《业务受理单》和《户口迁移审批表》,经所领导核准当场签发户口准迁证。待申请人将原籍户口迁出后,持户口迁移证到派出所当场办理落户手续。
迁往农村集体土地区域的,户籍民警打印《业务受理单》、《户口迁移审批表》和《办理户口承诺单》,经社区民警核实无误后报所领导核准,5个工作日内签发户口准迁证。
派出所采集16周岁以上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电子照片。
六、收费标准
1、户口簿:免费
2、户口准迁证:免费。
七、收费依据:
八、法定时限:当场办理(迁往农村集体土地区域5个工作日)
九、承诺时限: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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