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2021年邢台市职工医保计算方式

2018-05-10 21: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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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按照《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冀医保字(20199 40.号)文件要求,参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20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就业人员平均人数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就业人员平均人数,市医疗保障局测算出我市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754元。据此,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55754元.

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按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它包括6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要是个人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60%的话,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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