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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保卡家庭共享怎么办理

2018-06-25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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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原有医保业务系统中新增了医疗类别为‘98 账户共济’的二级代码,请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指导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依据最新接口文档“内蒙古自治区定点医院接口规范v3.08.pdf”(附件1)做医院端相应的程序调整。

二、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如需进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则授权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窗口填写《参保职工账户共济授权使用承诺书》(附件2),并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读取授权人社会保障卡余额并将余额告知授权人。

三、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患者本地就诊医疗费用进行预结算,确认需要现金支付的金额并告知授权人。授权人根据现金支付金额和社会保障卡余额确认代扣金额。

四、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读取授权人社会保障卡,进行医疗类别为“账户共济”(该类别为本次新增医疗类别)的就诊登记。按照授权人确认好的代扣金额在甲类目录中批费,批费成功后选择账户支付进行结算。

五、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支付后的剩余部分医疗费用按正常程序进行结算。

六、定点医疗机构按月将账户共济对账单及《参保职工账户共济授权使用承诺书》(附件2)报送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内蒙古医保卡家庭共享怎么办理

内蒙古医保能家庭共享。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通知,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省级层面“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服务,逐步推进个人账户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更加便民利民,扎实推进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现就做好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本人使用,扩展到家庭成员共济使用。2021年8月1日起,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展到,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医疗保险的简介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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