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刑法管辖原则优先顺序

2018-07-21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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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管辖原则的优先顺序是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

1、属地原则

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原则

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3、保护原则

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4、普遍原则

普遍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刑法管辖原则优先顺序

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都有管辖权的,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刑法管辖原则优先顺序

在刑法领域中,优先适用的管辖原则是属人和属地原则,但是,在适用属地原则时要注意例外原则。当然,在四个管辖原则中,不同的管辖原则在适用方面也是有所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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