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怎么理解

2018-09-14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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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明确一下问题。

题主是问“其他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问题的前提是“多个部门联合办公时”。

在多部门联合办公的情况下,有一个主要办公的部门,也是直接办公的部门,它处理事情的主要内容。剩余其他部门协助这个主要部门处理的各项事务就是其他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比如,整顿“网红直播内容低俗”乱象,主要负责的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他处理的就是主要事项。而其他工信部、公安等部门对于查信息、对涉及刑事行为处理等事项的协助,就是“其他负责人的职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怎么理解

个人认为,从第五条来看,此处“其他负责人”是除了主要负责人以外的负责人。比如说,分管安全的副总、分管财务的副总、分管生产的副总、分管销售的副总……也就是说,从《安全生产法》的层面明确了,即使不是主要负责人,也不是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也要对安全负责,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这与第四条中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全员”是对应的。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怎么理解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条文释义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工作的主要决策者和决定者,只有主要负责人真正做到全面负责,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其他负责人作为分管领域的直接领导人员,应当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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