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议政性协商和专题协商的区别

2018-10-08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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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重心不同。

专题协商是以议题为重心,专题协商的主阵地在政协,协商主体分别是党委与政府相关部门,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议题,或者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其重大决策性议题。

议政性协商是一种机构之间的横向协商,重心是以专业与机构为导向,主要是指政协各专委会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对口”,有时也包括政协的界别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对口”协商,通常情况前者居多。

第二,主体不同。

专题协商目标明确,主题聚焦,过程集中,通常是一事一议或一事多议。专题协商的主体和形式多元,包括:主席会议专题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座谈会专题协商、专委会专题协商、界别小组专题协商等。

议政性协商主体包括两类,政协各专委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或者界别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对口”。

第三,频次不同。

全国政协一般每年召开2次专题协商会,地方政协可视情安排,地方运作的频次通常比中央多。在各地方政协制定的年度协商计划中,一般把专题协商纳进去,例如上海2018年政协召开的专题协商会是6次,2019年则计划召开5次专题协商,而且议题都已经明确。

议政性协商的频次各专委会因需要不同,没有固定的次数,也有地方政协将对口协商纳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交由各专委会组织实施,主要视情况而定。

第四,重要性不同。

专题协商一般纳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而且是经过与党委和政府事前沟通,已经进入政府规划议程中。纳入年度协商计划的专题协商一般由政协主席亲自主持,其中,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与常委会专题协商层次更高。

议政性协商是政协专委会出面,对口协商活动由分管副主席牵头,专委会主任负责,专委会具体组织,一般不邀请分管领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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