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成都餐饮行业防疫最新规定

2019-08-19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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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大型及以上社会餐饮单位、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1. 防控工作小组应由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反应工作流程。

2. 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

3. 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暂不返岗。

(二)做好防护物资的准备。

各餐饮单位应在开业前或复业时,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三)各餐饮单位应取得有关部门的允许,方可开展经营服务。如若没有得到允许经营,经营单位应告知顾客或员工并取得理解,应有专人轮流值班,保持与有关部门的沟通。

(四)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未经上级允许,严禁群体性聚餐。

(五)疫情期间大量使用消毒液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执行,避免消毒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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