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烟花燃放规定
2019-08-21 分类:百科
TIPS:本文共有 238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1 分钟。
春节期间,香洲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举办。
二、注意事项
(一)香洲区辖区内不得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
(二)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三)非法生产、经营、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应急、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精心整理的这篇内容:珠海市烟花燃放规定,如果你看到此处请一定要收藏哦!
阅读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