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65岁劳动法规定

2020-03-25 21:50:21
相关推荐

劳动法对六十岁以上的规定如下:如果65岁的劳动者符合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等条件的,就可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而男职工符合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等条件的,就应该退休。

    

65岁劳动法规定

1、65岁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不享受劳动法保护,不能购买工伤保险,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0 2、伤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是雇佣关系,劳动者应当通过协商或者发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

3、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5岁劳动法规定

65岁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并且享受退休待遇的人,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可以直接向法院以民事诉讼的方式索要报酬。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