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传唤被执行人不去后果
2020-06-09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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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后果:
一、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具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进行和合理解决。
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执行局传唤被执行人不去后果
对必须接受调查询问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执行局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配合将其拘传到场。
拘传是法院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强制把被告带到法庭开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因此,拘传的对象只能是被告,而且要在合法传唤两次之后,才可以依法拘传。
执行局传唤被执行人不去后果
1、如果是正常审理,不去的话会进行缺席审判。在己方不出庭情况下,就无法提供反驳证据
2、如果是执行庭不出席,那么可能对方会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就会直接去家里找己方进行执行了。
遇到问题最好还是勇于面对,如果有事情耽搁了,可以向法庭说明情况。
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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