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不予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

2020-09-01 分类:百科

TIPS:本文共有 283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1 分钟。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小编精心整理的这篇内容:不予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如果你看到此处请一定要收藏哦!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阅读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