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惠保一号赔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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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的部分
年度免赔额:1.46万元。
赔付比例:“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50%,“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77%。
二、保障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以外的部分
年度免赔额:2万元。
赔付比例:“超过免赔额0至10万元”赔付55%,“超过免赔额10万元以上”赔付67%。
三、重特大疾病再保障部分
免赔额:5万元。
赔付比例:45%。
最高赔付额:100万元。
江苏医惠保一号赔付条件
1.医保内自付医疗费用保障:包括被保险人住院或接受门特治疗而发生的医保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诊疗项目、材料、服务设施等在医保范围内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使用了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在门诊治疗(含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保内个人自付费用。扣除了1.46万的免赔额后,10万(含)以下部分可报销50%、10万以上部分可报销77%,保额100万。但是既往病史参保人在报销时,报销比例会在上述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15%
2.医保外自费医疗费用:包括被保险人住院或接受门特治疗而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外药品费用、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医保内药品在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但在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使用时的费用,扣除了2万的免赔额后,10万(含)以下部分可报销55%、10万以上部分可报销67%,保额100万。但是既往病史参保人在报销时,报销比例会在上述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15%。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同一通用名药品年度限额30万,高值医用耗材年度限额20万
3.重特大疾病再保障: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以上两项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含责任二规定的同一通用名药品和耗材限额以上部分),若经过以上两项保障责任报销后,还剩余的未报销的个人负担的治疗费用,扣除了5万免赔额后可按照45%进行报销,保额100万。但是既往病史参保人在报销时,报销比例会在上述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15%
4.罕见病用药补充保障:对于纳入了江苏省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保障范围内的参保人,如果使用了保险合同约定的《罕见病用药保障药品名单》所列药品,那么经过了罕见病用药保障资金、医疗救助、慈善援助等保障报销过后还剩余的个人自付药品费用,扣除了5万的免赔额后可按照45%进行报销,保额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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