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3年医疗保险补交时间
2020-10-22 00:00:04
最迟2023年3月31日前。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统筹地区可结合征缴工作实际予以适当延长缴费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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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2023年3月31日前。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统筹地区可结合征缴工作实际予以适当延长缴费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