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山东医保门规异地规定

2022-03-28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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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异地就医医保政策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二)降低临时外出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跨省住院医疗费用首先自付比例,由原来各市规定的不超过40%,统一调减为不超过10%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跨省就医首先自付比例不超过10%。

(三)调整门诊统筹(含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政策。凡建立职工、居民门诊统筹政策的市,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四)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联网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直接结算取消参保人门诊慢特病省内跨市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家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改革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医保政策,是我省医疗保障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全省医保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解决群众异地就医中难点堵点问题方便人民群众的具体行动。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和医保信息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广泛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告知群众,及时制作政策须知发各参保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并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窗口张贴,做好宣传培训,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加强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监督管理,严禁虚构医药费用,虚假报销、网上网下重复报销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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