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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担保法最新规定

2022-07-22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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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民法典担保内容的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民法典担保法最新规定

(2)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3、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要求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人自己为主债权提供了物的担保的,担保人有权行使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担保物权。

(九)明确债务人破产时的担保债权处理规则

1、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担保人有权主张担保债务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停止计息

2、破产程序不影响债权人另行起诉担保人

3、破产程序中,在债权人未获全部清偿前,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劣后于债权人

4、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未获全部清偿,有权要求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不能向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债务人追偿

5、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在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责。

民法典担保法最新规定

《民法典》保证合同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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