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2021六盘水市社保缴费截止日期

2022-08-02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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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做好全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该市医保局会同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明确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3月31日。

《通知》明确,2021年度具体资助参保对象及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按照每人140元标准予以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5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个人缴费继续执行全额资助政策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通知》明确,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补充的参保方式。

集中征缴期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3月31日,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可通过零星缴费方式,于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830元)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其中,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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