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批准市的设立?权威机构的决定背后的规定和程序解析
2022-11-18 09:50:15
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不管字面上叫什么,管辖区域没变,行政级别没变,政府部门机构及人员组成除了名字上换了个字,也没什么太大变化。从公布情况来看,撤县设市的最终审批,都是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发文。全国有许多县撤县设市申报材料已报国务院排队待审批。撤县设市后,行政区域均未变动,都由所在省直辖,由所在地级市代管。
批复文件还专门提到,设市后,当地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市的设立由谁批准
法律分析:由国务院批准,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市的设立由谁批准
由国务院批准。
根据我国行政区域划分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转隶等的批准权限,都在国务院。而乡镇的批准权限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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