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党费基数确定的方法和原则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要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党员缴纳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千元以上到5000元的交纳百分之一,五千元以上至一万的交纳1.5%,一万以上的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的按0.5%,工资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费基数怎么确定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党费计算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的党员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和"津贴补贴"两部分。其中纳入党费计算基数的有:
1、工资部分。
机关工作人员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Ŗ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全年绩效工资可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计算)ŗ项
机关工人有"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Ŗ项。
党费基数怎么确定
1. 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者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
离退休待遇纳入社保发放且不能区分基本离退休费、基本养老金和津补贴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可以参照原党费交纳额度或其他同等收入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党费交纳额度待遇调整的,应当同比例调整党费交纳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