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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中居住政策:重塑农村社区,推动农村发展

2023-05-31 分类:百科

一是鼓励已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村居民入户城镇。本着自愿原则,引导已脱离农业生产并在城镇工作生活、但户籍在农村的群众将其本人和亲属户籍迁移到实际居住地城镇落户因各种顾虑不愿举家迁移的,鼓励其先迁移部分家庭成员户籍。把已在城镇工作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城中村居民、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农村籍退役士兵作为率先转户的主要对象,带动其他农村居民转户进城,使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都能自愿转户为城镇居民。

二是鼓励失地农村居民入户城镇。在本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因城市建设需要,已被征用土地未转户人员、已无集体土地的农村居民,可登记为城镇居民。对仍有少量耕地的农村居民,本人自愿申请,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三是推进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地居民就地转移为城镇居民。对农村因经济发展等原因,自然汇集形成的非行政建制集镇,或因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建房的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的农村新型社区、院落等居住地,可根据当地群众意愿,在集中居住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农村集中居住政策

一、为切实解决农民无处建房和乱建房问题,有序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加快城乡统筹,建设环境优美的新农村,特制定本规定。                                              二、镇政府近期集中力量,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建设三口、大北、张湾、潘老庄、大港等5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引导有建房需求的农民选择入住。以后根据情况,再逐步有选择的重点打造一批新农村集中居住区,供农民选择入住。

三、凡具备刚性建房需求且确需安置的农户,即符合建房条件且不在规划点的,或重点工程动迁安置的,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情况急需建房的农户,均可申请进区入住。

四、符合进区安置条件且经批准的农户,可以打破村域界限,在政府指定的集中居住区选择入住。进区入住只需向代建方缴纳代建成本,具体标准由镇政府调研听证后确定,原则上不高于自建价。

五、凡属拆旧建新进区安置的农户,入住前需要自行将老宅拆除,原宅基地复垦后还属于本户耕种。

六、符合进区安置的农户,必须按流程配合做好审批工作,即个人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所在地村委会初步审核,镇城建所上门复审,符合条件的提交三套班研究,通过后在所在村、镇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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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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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11-21 03:02Angel尐孖離開扌淽ˇ忆[云南省网友]203.11.210.119
    这是个好政策,但需要更多细化的措施来解决农村居民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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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10-23 05:08Goodbye、[湖南省网友]114.141.65.6
    集中居住政策对于提高农村生活水平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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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3-09-24 07:14幽默大婶 #[海南省网友]103.235.61.201
    希望政府能够更多地关注农村居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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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3-08-26 09:20栗香君[宁夏网友]203.28.33.71
    这种政策可以减少农村地区的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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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3-07-28 11:26哎呀[北京市网友]202.14.213.140
    集中居住可以提高农村人口的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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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3-06-29 13:32一直在路上。[福建省网友]42.201.89.214
    这是一个有利于促进农村发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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