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航新规:超售 行李遗失乘客可获赔偿 引发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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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航空公司近日宣布了一项新规定,旨在增强乘客权益保护。根据新规定,如果乘客购买的机票被超售,或者遭遇行李遗失的情况,他们有权获得赔偿。这一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加拿大航空公司对于乘客权益保护越发重视,也代表着公司对于服务质量的承诺。此举受到了广大乘客的欢迎,因为这样一来,乘客在遭遇飞行过程中的不愉快事件时,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这项规定也给其他航空公司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希望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推动更多的乘客权益保护措施的实施。
中国日报网5月26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5月25日报道,为了保障飞机乘客权益,加拿大将于今年7月15日起实施新规,规定航空公司遗失行李或因机位超卖而令乘客不能上机,都得作出赔偿。
5月24日,加拿大运输部长马克·加尔诺宣布,超卖机位的航空公司得赔多达2400加元(约合12324.48元人民币),至于遗失行李,则最多提供2100加元(约合10783.92元人民币)的赔偿。不过,旅客必须在120天内提出赔偿申请。
据报道,新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经营在加拿大起降航班的航空公司。当航空公司要求乘客放弃其机位时,补偿额为延迟0-6小时900加元、延迟6-9小时为1800加元、9小时或更长时间为2400加元。
新规还要求,若在乘客登机后3个小时都未能从停机坪出发,航空公司必须安排乘客下机等候。
而自12月15日起,若航空公司在可控制范围及与安全无关情况下延误或取消航班,最高赔偿额为每名乘客1000加元,并得向乘客提供饮食及住宿,为他们重新订位。若有需要,可为他们提供别家航空公司的机位。但新规不适用于大规模航空交通故障、恶劣天气、罢工或机场恐吓等。
加尔诺表示,乘客权利法案将分阶段实施,由于涉及班机延误和取消的赔偿安排较为複杂,航空公司表示难以赶及7月中的期限,因此押后到12月15日才生效。
(编辑:高琳琳)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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