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广告警示:颐玄保健茶等4款保健品被通告发布不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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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颐玄保健茶等4款保健品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相关部门已经对其进行了通告。该通告指出,这些保健品在其宣传推广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这些违法广告可能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误导和损失。相关部门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广告行为,对发布的广告进行整改,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举旨在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告发布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宣传,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广告内容合法、真实、客观,维护广告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公平竞争环境。
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批停播违法广告的通告,颐玄保健茶,美诺牌减肥便携茶,健都牌润通胶囊,御生堂牌灵芝枣仁茶4款产品的被责令停播,生产企业被责令整改。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广播电视报纸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网数据显示,北京颐玄保健科技开发公司注册的保健食品 颐玄保健茶 (原名:清肺茶)、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7)第476号,于3月在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电视指南频道刊播违法广告,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注册的保健食品 美诺牌减肥便携茶 、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319号,于3月在福建公共频道刊播违法广告,北京健都药业有限公司注册的保健食品 健都牌润通胶囊 、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1055,于1季度在北京、广东、湖北、湖南、山东、陕西等多省市报纸类媒体刊播违法广告,北京御生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保健食品 御生堂牌灵芝枣仁茶 、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1055,于3月在江西卫视、新疆兵团卫视、山东教育电视台刊播违法广告。这些违法广告涉嫌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并且系未经批准擅自发布,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
据悉,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责令四公司立即整改,立即停止发布 颐玄保健茶 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在原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消除不良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企业产品销售及广告发布环节的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于5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该局广告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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