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养老机构消防整改实施意见

2015-01-11 06: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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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农村短板,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整改任务。一是继续实施全省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整合改造提升工程。落实《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和我省《关于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三年(2018-2020年)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吉民发﹝2018﹞55号)要求

切实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2020年底前,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各地要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护理型养老床位发展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38号)标准口径要求,全面摸清本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总床位数、护理型床位数、护理型床位缺口、整改措施、预期目标和完成期限,定期督促调度,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工作。6月底前,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落实敬老院法 人登记信息填报汇总工作。有关地区抓紧依法向属地编制部门提出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法人登记的申请。可暂不考虑工作人员的身份,先行取得机构的法人身份,实现应登尽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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