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70岁住院报销标准

2015-03-24 0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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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医保报销比例

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

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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