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广东药店买药最新规定

2015-05-20 16: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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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广东药店买药,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发布《关于优化调整购买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从即日起,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含网络销售)正常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报告,不查验健康码或场所码,不再指引开展核酸检测。

广东药店买药最新规定

1.营业场所每日消杀并记录。

2.在门店入口适当位置设置隔离区或隔离带。

3.药店营业人员工作期间须佩戴口罩、着工作服。每日上下班前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量。

4.在门店入口处设置专人专岗,督促顾客进店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

5.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等“四类”药品进行实名登记并第一时间上报。

6.落实执业药师在岗制度。执业药师不在岗时,不得销售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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