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海南外省配偶迁户口流程

2017-05-07 0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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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结婚后迁户口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3.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结婚迁户口流程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本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结婚后迁户口流程: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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