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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拒交的最新规定

2017-12-29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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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物业和业主签合同之日起,就形成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物业公司没有违背合同,而且服务到位,业主必须缴纳物业费,否则起诉到法院,你还要缴纳滞纳金

物业费拒交的最新规定

1:未交房情况下,业主无须承担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此时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责任,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这其中包括:未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等具体情形

3: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以拒交或主张退回。

如果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的各项审批文件,对于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或者随意扩大提高收费范围和标准时,业主可以一次为由拒交物业费,对于已经违规收取的费用,也可以主张要求退回。

4:物业服务合同中存在“免除责任”或“加重业主责任”的情形,业主可以拒交或主张退回。

物业费拒交的最新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或其他开发商的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确切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6.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确切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6.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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