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制度最新规定
2018-04-09 20:01:20
我国实行的是兵役登记制度,是满年龄满18周岁的公民都要服兵役,所以,军人事务部,每年都要对四名青年进行登记,了解其基本情况,新规定要求,四零青年到了参军年龄必须报名参军
退伍之后的士兵或者是干部绕道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进行退役登记已成为预备役人员
兵役登记制度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兵役登记制度最新规定
兵役法最新规定,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在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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