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内部评残标准
2020-06-15 05:19:09
保险公司伤残等级是根据以下评定标准划分的:
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仅限于卧床意识消失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随时需要别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者椅子上活动不能工作,并且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经常有人监护,不能完全独立生活,而且仅限于室内活动工作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受到限制,间接会需要帮助,并且仅限于居住范围内活动职业种类和社会交往会受限制。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到限制,偶尔会需要帮助,仅限于就近活动需要减轻工作量,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不能胜任之前原有的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仅限于短暂活动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并且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断续工作,并且社会交往受到约束。
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并且社会交往能力受限。
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保险公司内部评残标准
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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