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买断工龄补偿金规定
2021-09-08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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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龄”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钱,并解除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支付。劳动者在该公司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
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公司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月工资
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2倍
2007年买断工龄补偿金规定
2007年买断工龄是以年工资的10%为一年补偿金2007年买断工龄是以年工资的10%为一年补偿金,补偿的年份是以工作开始为第一年到你买断为止的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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