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国土局批准宅基地规定

2022-10-02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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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审请人要年满二十岁的是当地村民因结婚等原因需要分家重新盖新房或者男方落户到女家。外来人口落户,成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合的份子,同时没有宅基地可以审请。因为自然灾害,或者乡村发展建设规划等原因,土地被征用的可以审请。

城市居民在经有关部门同意后落户到农村原户籍同时,没有住宅的情况下可以审请的。

国土局批准宅基地规定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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