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邯郸户口迁入办理要哪些材料

2019-07-15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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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投靠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结婚证、房产证、双方户口本、移入人居民身份证照片两张,移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2、子女(三名及以上子女需出具计划生育结论证)投靠父母或父母投靠子女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居(村)委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双方户口本、移入人居民身份证照片两张,移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3、儿童及在校生投靠父母需办理户口移入的,移入地派出所除依据以上证明材料以外还要核实其(查询移出地人口信息)直系亲属关系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4、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转到工作地区,也可转回原籍。凡我市要求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派出所可根据本人意愿开具户口迁移证至其工作的地区,也可转回原迁出地派出所凭迁移证和毕业证落户。同时,凡我市要求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我市的各类人才,可以不迁户口户口已经迁入西部地区的,如果要求返回我市工作、生活,原户口迁出地县(市、区)公安局可为其开具准迁证,派出所凭迁移证、准迁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5、大中专(含技校)招生,学生入学时,依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本市大中专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毕业后学校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与学校联系将毕业生户口全部迁出,报县(市、区)公安局审核,通知辖区人才交流中心及其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学校驻地派出所不再保留毕业生户口。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学校介绍信、毕业生花名册、集体户口本、到学校驻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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