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2017年河北省灵活就业缴费基数

2020-08-10 07:04:38

2017年1月1日起,我省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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