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80到85岁养老金
2022-10-04 20:17:16
从2011年4月1日起,凡户籍宁波市,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二)发放标准
80周岁(含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90周岁(含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即长寿保健补助费每人每月300元,仍按原规定发放。
高龄津贴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不计入家庭收入。
宁波80到85岁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即: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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