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审视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的医学需要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问题

2024-03-04 分类:生活

TIPS:本文共有 2309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5 分钟。

“问题5+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是关于母婴保健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其中涉及了医学需要的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的规定。在医学需要的节育手术方面,该法规对何种情况下可以进行节育手术做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医学需要的节育手术的合理实施。同时,在终止妊娠的问题上,该法规也明确规定了是否只有医学需要才能进行终止妊娠,以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和生育权利。该法规的实施对于维护母婴健康、规范医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为相关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问题5《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五项明确“医学需要的节育手术”,是否只有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才需要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答:不是。

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需要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可以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有终止妊娠项目的医疗机构内开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并未区分是医学需要还是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

依据:

1.《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2.《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

4.《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九条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人员擅自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的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相关医学诊断意见书或者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6〕44号)“一、《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范了医疗保健机构和个人在母婴保健工作中的行为,旨在提高母婴医疗保健服务质量。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不属于《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调整范围。”

编者注本文来源《妇幼健康执法监督100问》,转载仅供广大卫生监督员学习交流,欢迎交流讨论。如有不妥,请联系小编删除。投稿邮箱:43122625@

《妇幼健康执法监督100问》

前言

妇幼健康执法监督工作是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国家全面二孩政策、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指导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深入开展妇幼健康执法监督工作,提高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实践技能、政策水平,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原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委托,组织编写《妇幼健康执法监督100问》(原《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执法监督100问》)。项目组广泛收集各地妇幼健康执法监督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国内执法监督、临床、法律专家进行解答,经过反复审议修改,最终形成100个问答题,内容涵盖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终止妊娠、打击“两非”、助产技术、出生医学证明、产前诊断、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等。希望本书能对全国妇幼健康执法监督人员起到实际指导作用。

本书编写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全程指导,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牵头组织编写,北京、山西、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湖北、广西、海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苏州、抚州、绍兴、攀枝花等市以及仁寿、阆中等县(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有关专家参与编写,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四川省卫生法学会、四川省律师协会、四川省计划生育监督咨询组有关专家参与审查。本书编写过程中还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成都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及其监督执法支队、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及其监督执法支队,以及天津、内蒙古、安徽、河南、广东、重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有关领导、专家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本书解答问题主要依据为国家层面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未收录地方性法规、规章。

本书中的疏漏与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编者

5月

◆◆◆ ◆◆

妇幼健康执法监督100问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霍小军

副组长:穆源浦周果

成员:曹晓红周琴蓝小云舒国通蔡平

二、项目专业组

周琴蓝小云姚绍荣季力刘素芳朱婷娟

付和俊章源舒国通蔡平周莹李川

陈梅严刚标李漠泉谢丹曾艳东李晓伟

邓丽

三、项目专家指导组

赵琰陶涛石滨王和张迅罗红

蒲杰杨丹李才旭袁莎

问题5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学需要的节育手术” 是否只有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才需要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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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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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03-04 11:49姿势不对丶起来再睡[云南省网友]202.40.15.123
    @暗茧这是一个社会关注度很高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倾听各方声音,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顶22踩0
  2. 2024-03-04 11:35暗茧[海南省网友]203.19.156.224
    作为家长,我对医学需要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问题非常关注,希望政策能够更加贴近实际情况。
    顶0踩0
  3. 2024-03-04 11:21哥、狠孤单[北京市网友]45.114.255.127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妥善处理医学需要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问题,保障妇女健康权益。
    顶9踩0
  4. 2024-03-04 11:08梅朵的春夏秋冬[河南省网友]115.84.198.62
    医学需要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问题是一个敏感话题,需要平等尊重各方意见。
    顶0踩0
  5. 2024-03-04 10:54〆、续写不尽的未来[海南省网友]45.120.242.190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仔细研究和处理。
    顶0踩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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