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荆州电动车哪些新规
2016-12-29 分类: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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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出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二)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四)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五)不得醉酒驾驶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手动操作通讯工具、电子设备或者牵引动物
(八)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的其他规定。
电动自行车出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因身体健康等原因导致驾驶能力欠缺的人员,应当避免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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