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师

佛山失业登记如何办理

2021-08-25 11: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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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对象:持有佛山市禅城区常住户口簿,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失业居民。

(二)需带备的证件、证明材料:本人《户口簿》、近期免冠正面5分照片2张、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凭审验合格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未婚人员凭《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三)各类人员根据不同情况还须带备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持有《佛山市待业人员就业证》人员,带《佛山市待业人员就业证》,已凭该证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先办理退场手续。

2、毕业生

(1)初中、高中、技校、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和毕业半年以上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带《结业证》、《肄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2)毕业未满半年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须办理《失业证》的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证明。

3、新迁入户人员

(1)退伍军人:带《退伍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安置介绍信

(2)属工作调动新迁入户的:带劳动部门出具的《调(流)动介 绍信》

(3)“农转非”、“非转非”人员:带劳动部门出具的《招工审 批表》

(4)其他原因新迁入的:带居委会的新迁入户证明。

4、原固定职工:凭单位出具劳动局格式的离职证明或《全员合同制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5、干部身份人员:凭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同意办证证明。

6、其他人员:凭居委会出具个人情况证明办理。

7、遗失《就业证》或《失业证》申请补发《失业证》的人员,经核实末办理就业登记的予以补发。

(四)办证程序:办证人员带备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管理所即可办理。

佛山失业登记如何办理

1、本省本市户籍劳动者初次办理就业、求职或失业登记的,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并核发。

2、外省户籍劳动者在佛山初次就业、求职登记的,由就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并核发。

3、凡与禅城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外省、外市和本市户籍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向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按用人单位办理用工登记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划分)。

申请资料

(一)禅城区户籍人员初次办理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薄、本人2寸彩色相片1张、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凭审验合格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未婚人员凭《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本人学历证书(明)及须带备以下材料:

1、属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劳动争议裁决书。

2、从事个体经营结业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

3、其他社会失业或无业人员,提供居(村)委会出具的失业或无业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

(二)禅城区户籍人员失业或无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持有《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薄、原《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和本人2寸彩色相片1张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原《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有档案号码和其他就业服务项目记录的,换证机构应将有关记录补登在相关项目内。

(三)外省户籍劳动者在禅城区办理求职登记的,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2寸彩色相片1张

3、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验合格的计划生育证明(女性)

4、本人学历证书(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

(四)已与禅城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办理时提交以下资料:

1、劳动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劳动者本人2寸彩色相片1张

3、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

4、属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出示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5、《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备案花名册(连同电子版)

6、有效计生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

用人单位招用或使用人员原有《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的,在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将以上证件交回发证机构。以上交回证件有档案号码和其他就业服务项目记录的,由发证机构补登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关项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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